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随意走动;
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调解活动的行为。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
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
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
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 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