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高峰法律服务所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合伙制法律服务机构,隶属烟台市司法局管辖。创始人—宫本峰,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学位,从事法律职业生涯20余年,曾被烟台市牟平区委、区政府授予“先锋共产党员”称号,被烟台市司法局授予“烟台市首席人民调解员”资格,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模范司法所长”称号,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称号,现任烟台牟平高峰法律服务所主任、烟台市牟平区高峰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烟台市牟平区高峰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烟台市法律工作者协会理事、惩戒委员会委员。
高峰法律所坐落在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502号,拥有法律工作者、行政管理人员20余人,其中,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有16人,研究生2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4人。办公面积400余平米,办公设施实现了全自动化。
高峰法律所建立了完备高效的管理机制,实行专业化分工,设立案件受理部、内勤事务部、婚姻家庭部、交通事故部、劳资纠纷部、房地产权部、医患纠纷部、公司企业部、商事金融部、知识产权部、非诉业务部、破产清算部等12个内设机构,分别由优秀的专业法律工作者担任部门主管。使得本所法律工作者能够以最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自建所以来,成功为多家公司企业、公民个人代理了各类纠纷诉讼案件1360起,胜诉率达95%以上,充分展现了“为民权、敢为天下先”的浩然正气!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高峰法律所是一支富有朝气、锐意进取、追求正义、精通法律、团队协作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专业法律团队。秉持“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坚持走品牌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不遗余力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热情欢迎新老朋友惠顾,热情欢迎法律精英加盟本所,共谋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