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牟平高峰法律服务所

YANTAI MUPING GAOFENG LAW FIRM


法律咨询热线:18254512070

法定代表人

    

  烟台牟平高峰法律服务所
  主任
:宫本峰

联系我们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502号 
咨询热线:18254512070  
电话:0535-4227727  
邮编:264100
微信号:g18254512070  
邮箱:1183515585@qq.com
网址:http://www.ytgaofeng.com

我应当在何时申请执行?

发表时间:2025/03/12 00:00:00  浏览次数:64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一般情况下,您应当在下列时间段到期前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中止、中断情形的除外;1.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时间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2.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3.没有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4.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不做某种事情(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则从其违反该规定时起的两年内。除上述一般情况,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还有一些另外规定。例如,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仅为一年(公民为申请执行人的)或者一百八十日(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的)。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高峰法律服务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东关路502号 

电话:18254512070      0535-4227727      

微信号:g18254512070

邮箱:1183515585@qq.com



官方微信

微信名:高峰法律服务所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烟台牟平高峰法律服务所